陕西支持秦创原建设 发布36条财税措施

 【转自】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李婧 2023-07-27 17:28:30

2023-07-28 10:10

近日,陕西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 省人社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证监局、省知识产权局等13部门联合印发《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 打造科技创新高地若干财税措施》,施行时间从2023年8月1日至2028年7月31日,有效期五年。

从发挥财政组合式工具作用、深化“三项改革”、打造秦创原示范样板、聚焦西安“双中心”建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大人才引进支持力度、提升科技成果产业化水平、发挥科技金融撬动作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强化组织考核评价等10个方面提出了36项政策措施,整理发现,政策“含金量”十足,每项措施对应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落实。

 

发挥财政组合式工具

支持科创发展相关子基金总规模从160亿元增长到300亿元

1、按照财政科技投入“只增不减”要求,省财政厅负责落实力争到2025年,省级各类财政资金用于秦创原资金规模从20亿元增长到30亿元以上,引导市县不断加大投入,市县财政投入秦创原资金规模从46亿元增长到60亿元以上。

2、充分发挥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力争到2025年,支持科创发展相关子基金总规模从160亿元增长到300亿元,引导基金认缴规模从30亿元增长到50亿元,形成科创投资基金集群,支持具有前瞻性和重大价值科技成果孵化转化。

3、用好专项债券可用作国家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本金的政策,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向秦创原建设需求倾斜,优先支持各类科创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2025年,新增秦创原相关专项债券150亿元,支持重大科创项目和科创产业在秦创原落地建设。

深化“三项改革”

成效显著企业每家最高获专项经费2000万元